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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承担用户之故意使用问题产品的 合同责任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5169 发表时间:2018-11-26 10:28:56
供货商承担用户之故意使用问题产品的
合同责任
笔者观点:
、供货商提供的同类产品部分不合格,应就不合格的部分承担违约责任;
二、用户明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继续使用,供货商仅就货款丧失或部分丧失请求权,合同有违约金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供应商丧失相应货款请求权后,仍承担定金额的违约金是对用户所有损失的平衡。用户再要求不确定的预判损失,已超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的预期,不应支持。
下列案例,经高院审理后,采纳了笔者观点,终改判供应商不承担用户已实际使用不合格产品的预判损失,即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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