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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锦旗,实现价值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4883 发表时间:2018-11-14 11:50:18
案情:从2005年开始,陆德尚(委托人)每年从8月份到次年4月份都在无为县某棉业公司帮其上下棉花包,但是从未订立过劳动合同。2011年12月15日上午9点30分左右,陆德尚正在搬运棉花包时,突然从车上掉下个棉花包,砸中陆某,当时被工友送到运漕医院治疗,后转院到含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经诊断为“右锁骨骨折”。住院11天后。
出院后陆某数次找棉业公司商谈赔偿的事宜,数次均为拒,无任何结果。陆某为此向各部门反映此事,当县劳动部门接待陆某时,向陆某将案件作了仔细分析,建议通过诉讼来解决。因本所朱律师受理多起劳动争议,劳动部门介绍到本所,伟明所正式接受委托,指派朱卫国律师承办此案。代理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5万元。
代理思路:
、证实陆某在某棉业公司工作时受伤事实,证实陆某因伤有经济损失的事实。
二、详细分析双方是种典型的雇佣关系。引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说明棉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处理结果:在原告方向法院陈述代理意见后,某棉业公司说不出任何不赔偿的理由,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棉业公司次性赔偿陆某2.8万元。
陆某在多次周折后终于因收到赔偿款,了结此案,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对本所朱律师的代理非常满意,为表达感激,特制作面锦旗,送到本所朱律师手中,锦旗内容为:“维护公平捍卫正义,仗义执言杨善退恶”。对当事人用送锦旗方式表达感激,本所及朱卫国律师非常开心,律师的社会价值得到真正的实现。(附张图片)
二〇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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