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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李福林律师千里赴京辩民冤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4895 发表时间:2018-11-14 11:37:17
日前,位30多岁的青年来到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将面绣着“千里赴京显身手,为民洗冤扬伟明”的锦旗送到李福林律师手中,感谢李福林律师为其洗清罪责,躲过难以想象的漫漫牢狱之灾。
送锦旗的这位青年名叫陈先友,我县仓头镇张广行政村村民。2005年6月20日,陈先友在北京市昌平区与位东北人发生争执并互殴,殴打中,陈先友持刀在东北人头部砍伤刀后离开现场。随即陈先友的小舅子刘成朝又上前猛砍东北人头部、胸部数刀,导致这位东北人失血性休克死亡。2005年6月25日,陈先友和刘成朝被北京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陈先友和刘成朝批准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05年10月3日,陈先友大哥陈先法经熟人介绍,聘请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李福林律师担任陈先友的辩护人。接到案子后,李福林律师多次往返北京走访、收集资料、询问情况。
李福林律师自从接了这个案子以后,感到这案子非常重,然后把这个案子材料整个进行分析,到看守所会见了陈先友,仔细分析,认为陈先友应当判无罪,因为他是个正义战胜邪恶的较量,是东北人多次骚扰、敲诈,他们是在被迫的情况下奋起反击,而当事人陈先友他仅仅在对方持刀行凶的时候,砍了对方刀,然后立即离开现场,后来东北人被砍死,实际上终是他另外的个案件,是他个亲戚砍伤了,所以,应当只对他自己砍伤的刀负责任,如果按照规定的话,他应当是无罪的,他那个头皮上砍伤刀被鉴定为只有7.6厘米,没有达到8厘米,那应当属于轻伤,这个观点被法院采纳后,终认为李律师这个意见很有价值。
2006年4月2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终以划分主从犯的方式,对陈先友给予减轻处罚并缓期执行。从被拘留到被当庭释放,陈先友在看守所度过了倍受煎熬的七个月,当他走出看守所的大门,重新呼吸自由的新鲜空气时,激动的心情难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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