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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律师事务所:婚姻法是什么?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4006    发表时间:2019-09-27 11:28:45

婚姻法是什么?无为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若想确立婚姻关系,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双方取得结婚证即双方婚姻关系成立。但双方取得结婚证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①双方自愿,禁止包办婚姻。

②满足适婚年龄。男≥22周岁    女≥20周岁

③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详见下图)。

④无禁止结婚的疾病。其含有:部分精神病、部分传染病、重症智障、生殖器发育异常无法矫治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疾病。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生活中有些家庭对二胎姓氏是随父还是随母产生了分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是无论子女随父母哪方姓氏,都需要二者协商确定。

后个人希望社会能够公平对待对于随母姓的子女。避免再发生类似朋友只因为随了母姓(被认为父母信息填写错误),而失去考试资格的事情。

(1)夫妻共同财产含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中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2)夫妻共同财产类型

①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比如张三在婚姻存续期间供职于某公司,每月工资八千元人民币,公司缴纳五险金,年终奖两万整人民币。则张三的工资、年终奖收入以及五险金的福利待遇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三的妻子和张三都对此部分收入享受同等的处理权。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收益不仅包含了劳动所得(比如农民的生产劳动所得)还包含了大量的资本收入(比如股票、债券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张三婚后经过长达十年的科学实验,终于研究出了某技术,为我国航母进步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因此获得了500万的科技奖金。对于此500万,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三的妻子与张三有同等的处理权。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夫或者妻方的除外)。比如张三父母于张三婚后赠送张三房子套,除了明确说明只赠与张三外。这套房子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夫妻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在婚前个人所取得的财产统称为婚前财产,比如大家关心的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并且户主也是男方的话,就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此房产不会作为共有财产参进行分割。

②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如张三和李四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四发生工伤。获得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共计30万元,此时张三与李四离婚。此30万元为李四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方的财产。比如别人明确指出赠予男方的字画等。

④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方的钻戒、项链等。

①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除非特殊情况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支持。

②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的配偶。”所以军人同意方可以离婚。其中军人的重大过错包括:与他人重婚、同居;家暴或者虐待;赌博、吸毒等恶性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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